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204,081,632 股,发行价格为 8.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2,430,105.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54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发
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金额
划使用金额
青海乌图美仁 70 万千瓦光伏
发电项目
青海茫崖 50 万千瓦风力发电
项目
合计 757,409.95 500,000.00 178,243.0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
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若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存在不足,不足部
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和规
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董事
会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同意公司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董事
会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