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34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后续增持计划
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九
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
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九鼎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顾清波在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9,428,12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45%)的基础上,计划自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司法竞拍、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600万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东路 50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顾清波
住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股票简称 正威新材 股票代码 002201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万股)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A股 755.1620 1.16
顾清波 A股 187.6500 0.29
合计 942.8120 1.4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例(%) (万股) 比例(%)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8,732.6906 13.40 9,487.8526 14.56
顾清波 4,524.9648 6.94 4,712.6148 7.23
合计持有股份 13,257.6554 20.35 14,200.4674 21.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57.6554 20.35 14,200.4674 21.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
截至通知书出具日,九鼎集团持有公司 94,878,526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共计持有公司 142,004,674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知书出具日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并优化股权结构,而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股数为不低于 600 万股。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将根据司法拍卖、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通过司法竞拍、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
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
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的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清波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