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4-03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
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
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人
民币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规模不超
过 20 亿元人民币。
短期融资券期限一年以内,中期票据期限五年以内,择机一次性或分
期发行。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
用途。
本次发行利率将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投资者除外)。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
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顺利发行,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
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
期数、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
行的发行时机等;
息披露事宜;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
他披露文件等);
内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
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决策程序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
期票据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和
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