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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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育兵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邹育兵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
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
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
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行动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邹育兵,基本情况如
下:
   邹育兵,男,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 年
后在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卓信(东莞)律师事务所
担任律师;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任负责人;2011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东莞市汇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 年 6 月
至今,在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任管理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
任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以及与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涉及的相关议案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均投同意票。
   表决理由: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对激励对象
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召开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4 年 6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
  收件人:黄敏龄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联系传真:0750-6290808
  电子信箱:fyhb@fangyuan-group.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
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
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其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
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
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
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邹育兵
附件: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广东芳
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4-
会的通知》(2024-043)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邹育兵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
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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