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2024-016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
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不确定性。
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法适应项目技术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造成项目实施不确定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
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与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 W5 地块项
目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
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
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
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山东省济南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后续合
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依据山东省能源局文件,双方组成联合体通过竞配申报取得鲁北
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 W5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 W5 新能源项
目)的开发权。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拟在 W5 地块共同开展
集新能源开发、盐田改造、溴素综合利用、氢醇生产为一体的绿色低
碳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二)合作内容
为加快 W5 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双方同意根据项目资源等具体情
况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合作模式开展合作:
W5 新能源项目可建设容量约 433MW 光伏、
风电。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容量进行资源分配,并将 W5 地块按区域进
行划分。甲乙双方资源分配情况如下:
光伏(MWp) 风电(MW) 合计(MW)
固定支架 92.3
甲方 215.7 62.5 278.2
柔性支架 123.4
固定支架 18.9
乙方 217.3 87.5 304.8
柔性支架 198.4
中项目公司 A 的拟定股权结构为鲁银投资占股 66%,山东菜央子盐场
有限公司占股 34%;项目公司 B 的拟定股权结构为国家电投集团山东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 66%,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占股 34%。双
方各自项目公司的具体股权比例以双方分别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
公司协商、签约结果为准,且本条款生效的前提是甲乙双方均通过各
级投资决策程序同意成立各自的项目公司。
委托电网接入前期手续办理单位,确定接入批复。甲方项目公司负责
送出线路建设。因潍北基地项目规划方案中送出线路未明确电压等级,
由甲方牵头乙方配合协调确定电压等级送出方案,具体以接入批复为
准,其他合作事宜另行约定。
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十四五”开发计划》通知要求,W5
新能源项目储能拟采用租赁模式,配建独立储能共享电站投运后,W5
地块内的新能源场站均应当优先租赁配建的独立储能电站,其他合作
事宜另行约定。
乙方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勘察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性质。风机机位、升压
站占地及储能设施占地建设用地调规办证手续由甲方牵头协调,乙方
配合。甲乙双方各自成立的项目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山
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另行签署土地租赁协议。
块划分承担各自项目建设期间及投运后运营期间给山东菜央子盐场
有限公司带来的效益损失,包括:菜央子盐场改滩恢复费,建设期原
盐、溴素产量效益损失费,运营期原盐产量效益损失费等。具体费用
由双方各自成立的项目公司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
议。
先委托甲乙双方推荐单位,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入选并签订合同。
成熟后,共同研究并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启动氢醇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合作原则
如后续存在一方内部决策未通过,则本协议终止。
源时,双方另行约定资源分配比例。
(四)其他
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成,各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基于合作意向签署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
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
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
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不确定性。
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法适应项目技术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造成项目实施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