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 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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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未能在法
定期间披露,公司无法在原定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故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4 月 20 日、24 日及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 2023 年度报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及预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007、008、013)等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
公司最晚应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未能提交董事会审议,故关于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亦未能提交董事会审议,导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在规
定期限内召开。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公司各
部门、外部单位等全力配合,推进整改,进一步完善年报披露信息,争取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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