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 据 公 司 已 实 施 完 成 的 202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69.3835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0.1985 万元。
第六条
(人民币元,下同) (人民币元,下同)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69.3835 万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9,840.1985 万股,均为
第二十条
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为保证后续工作的
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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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修订后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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