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赛恩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370.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5,469.3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544.91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24.4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 号)。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额 入金额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
产基地建设项目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合计 25,000.00 7,712.17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达到预计可 变更后达到预计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
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已完成建设,大部分设
备已完成安装并投入试生产。部分定制化设备因生产周期较长,暂未抵达项目现
场,预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能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经过综合评估分析及
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延期事项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叶 强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