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会议文件之一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1F 会
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介绍来宾和股东出席情况
(二)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信额度的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五、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对投票表决单进行统计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在形成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会议结束
十一、股东及媒体交流
目 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会议文件之二(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充分发挥
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贡献力量,切实
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主要经营情况
现内卷严重、变化迅速、不确定性多、复杂性高等趋势,碳酸锂原材料价格波动
巨大,储能行业竞争激烈;从内部视角来看,科力远在 2022 年战略转型进入锂电
行业的基础上,2023 年完成了从锂矿到碳酸锂上游产业链的布局,实现镍氢、锂
电双赛道稳健发展,开启大储能战略准备。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日趋激烈
的竞争环境,公司锚定电池及材料主业,坚持大储能战略方针,聚焦主业、优化
业务结构,以创新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在镍氢电池领域稳步扎根,在锂电赛道
加速发展,在储能领域深耕发力,矢志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新能源系统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7%;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4.5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7 亿元;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29.2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2.02 亿元。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关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相关内容。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完成第八届董事
会换届选举。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张聚东先生、邹林先生、余卫先生、潘立贤
先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及蒋卫平先生、王乔先生、陈立宝先生 3 名独立董事组成。
张聚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邹林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与通讯相结合会议 2 次。公司所有董事通过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了会
议。全年董事会总共审议定期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提供担保、对外
投资、变更住所、董监高换届等议案共计 55 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事后能够及时跟踪,了解进度进展。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
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改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
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所有董事勤勉尽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
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
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还需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其议事规则有序展开各项
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服务节能减排事业、助力“双碳”国家战略,是科力远人共同的使命。基于
国家碳中和整体战略规划,结合新能源电池及材料、新型储能、节能与新能源汽
车等领域的发展空间与市场需求,公司回归电池及材料主业,全面贯彻发展大储
能战略方针。
目前外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储能内卷严重,但同时,储能作为国家政策指
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在保持高增长,长期来看依然是积极向好的高景气赛道,
公司必须快速把握发展机遇和窗口期,以共创共享的大储能模式开拓市场,创造
增量、分享增量、在增量中谋发展。牵头推动产业链优质企业、地方政府、国有
资本、社会资本等共同组建大储能产业生态联盟和创新联合体,构建从自然矿山
到城市矿山的全产业链闭环生态,从资源、技术、市场、资金、创新五个方面助
力企业成长与行业进步,创造市场增量,联盟成员通过分享增量“红利”,实现共
创共赢、协同发展。
具体行业发展趋势与具体经营计划,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六点
关于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1F 视频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2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4)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
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 2023 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等,对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
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工作中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比较规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实验证,
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
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控运作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4 年工作计划
化、规范化,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
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
公司财务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独立董事王乔先生及
董事邹林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担任。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独立董
事王乔先生及董事潘立贤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于 2023 年
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
独立董事王乔先生及董事邹林先生,其中主任委员蒋卫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各位委员勤勉尽责,对所审议事项均充分发表意
见,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的议案》。
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的议案》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等,并签署了相关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签署了相关书面审核意见,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我们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与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讨论,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
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及
财务报告均进行了审阅,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
行了持续监督,认为该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并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了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
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
内部审计部门完成了公司各部门的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
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专业支持。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
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科
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
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等。
指标 占比
指标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1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94.29
额之比
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公司财务报告、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运营、采购与
付款、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与费用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
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 错 报 大 于 或 等 于 利 错 报 大 于 或 等 于 利 错 报 小 于 利 润 总 额
错报 润总额的 10% 润总额的 5%且小于 的 5%
利润总额的 10%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关键财务信息
或指标、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财务人员因不具备专业素质不能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
重要缺陷 根据会计法规、会计政策认定的内部控制问题、反舞弊程序与控
制问题、年度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问题。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 300-10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下
说明:
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公司非正常经营损失金额的大小确定。非正常经营损
失是指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未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或
者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而形成的资产损失。资产损失额是指经审计确
认的单笔资产损失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对“三重一大”事项公司缺乏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负面新闻在重要媒
体频现。
重要缺陷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执行规范审议程序、发生违反地方性法
规、行政管理规定的事项,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有明显流失
迹象。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制
范围之内,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制
范围之内,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资料
另附。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实际数 上年数 本年比上年增减比率%
销售收入(元)
-170,778,273.96 252,188,129.51 -167.72
利润总额(元)
-135,690,788.02 200,452,231.81 -167.69
合并净利润(元)
-68,145,303.25 179,104,795.41 -138.0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
总资产(元)
股东权益(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4 0.11 -137.83
每股收益(元)(摊薄)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2.49 6.63 -9.1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加 -3.19 4.25 -7.44
权)(%)
备注:上年数据采用追溯调整后的金额列示。
说明:
一、本期销售收入较上期下降 7442 万元,同比下降 1.97%,主要原因如下:
片收入下降 2.71 亿元;
亿元。
二、本期合并净利润较上期下降 3.36 亿元,同比下降 167.69%,主要原因如
下:
入较大,同时受碳酸锂行情下跌影响,营业成本增加,导致毛利为负,较去年下
降 1.69 亿元。
参股公司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收益下降较去年下降 0.49 亿元。
减值 0.45 亿元。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2024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过去年度的经营实绩,充分评估行业现状及市场预期变化制定业务
拓展计划,结合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合理配置相应资源,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
经营业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对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变化(含市场价格、主要原料成本价格
等)以谨慎性原则进行预测。
(三)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四)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一)营业收入根据公司2024年度在手客户订单及目标市场、客户开拓计划进
行测算。
(二)营业总成本依据公司2024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业务的生产计划,对
生产成本做出合理预测,各项费用在2023年度实际支出基础上进行预算,资产减
值损失、投资收益根据2024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四、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公司管理层预计,在2023年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的总体经营规划,公司力
争通过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
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
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145,30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18,828.5元。公司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30%。
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
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
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10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06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9 人。
务收入:2.11 亿元。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
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
渔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截至 2023 年末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
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林
冯建林,合伙人,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
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香
刘亚香,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骏
张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担任过交运股份、先惠技术等多家上市公司质
控复核工作。
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8 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
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
分别确定。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
了解,并对其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上会具备良好的执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上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投资和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
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湖南科
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
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科力远新能
源有限公司、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力元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
有限公司、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临武县金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超过 55 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 1 至 5 年。上述“金
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
融票据授信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其中公司授信额度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所属子公司
或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子
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
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益阳
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宜丰县东联
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临武县金丰新能源
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或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
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
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
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
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对各金融机构的授用信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金融机构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临武县金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拟为
上述 12 家子公司提供的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84,05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为上述 12 家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80,402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且部分被担
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新增担保额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度占公司最
担保方持 最近一年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审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
率
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
司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51% 75.04% 8,200 6,000 2.21%
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90% 85.68% 0 5,000 1.85%
科力远或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46% 88.94% 80536 52000 19.19%
其子公司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0% 101.62% 0 20,000 7.38%
临武县金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46% 101.15% 0 20,000 7.38%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59.33% 34.59% 0 10,000 3.69%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 60.45% 85,130 65,000 23.99%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63.22% 45,020 10,000 3.69%
科力远或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90% 57.47% 25,272 29,750 10.98%
其子公司
湖南欧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56.44% 0 5,000 1.85%
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0% 69.17% 0 10,000 3.69%
保等。
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
准。
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
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
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7802855XQ
成立时间:2008 年 8 月 25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348 号
法定代表人:谢昆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182.6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镍氢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汽车动力电池研发;电池、
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动力电池、金属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销售;汽车动力
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镍氢电池、电子产品及配件制造;动力蓄电池包
及其系统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8,303.84 247,524.67
负债总额 162,195.04 140,058.11
净资产 106,108.79 107,466.57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176.31 24,811.24
净利润 2,348.48 2,058.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RQNHM1P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鱼形山路以南、园山路以东、蒲塘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电池及配套电子、通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
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
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化工原料及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动两轮
车、电动三轮车的加工、生产与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901.61 69,027.75
负债总额 39,763.97 46,041.61
净资产 23,137.64 22,986.15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599.48 -151.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30TYF7W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禅满港北路 1 号科力远综合办公楼自编 3 层 306 室
(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杨军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
动机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动
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
及其系统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电池、金属材料、动力蓄
电池包及其系统、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以上制造类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514.23 93,629.50
负债总额 66,321.14 64,662.61
净资产 28,193.09 28,966.89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7,168.68 30,973.05
净利润 2,030.37 773.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BWFYUYXD
成立时间:2022 年 7 月 2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1 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邱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45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363.26 330,881.24
负债总额 265,075.04 288,284.64
净资产 44,288.22 42,596.61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441.85 19,524.90
净利润 -10,943.59 -1,638.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48379954U
成立时间:2003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严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8.00 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电池制造、加工与销售;
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
及电子产品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及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818.43 89,745.32
负债总额 47,592.64 53,583.84
净资产 35,225.78 36,161.47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789.36 10,253.74
净利润 3,885.04 958.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6735711667
成立时间:2008 年 04 月 1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五
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
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572.86 61,901.61
负债总额 47,703.69 45,327.01
净资产 15,869.17 16,574.60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4,733.32 19,479.21
净利润 2,366.36 705.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EQB1A2R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0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 16 号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材料、器件和储能系统的销售
及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
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3,229.13 237,722.67
负债总额 216,334.04 212,946.71
净资产 26,895.09 24,775.96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652.49 9,271.16
净利润 -14,769.88 -2,089.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C4B61X5R
成立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
区检验检测大楼 4 楼 408 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学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92.38 25,378.15
负债总额 25,784.27 25,787.28
净资产 -291.89 -409.13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92.18 -117.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206795183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
技术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19.35 3,836.30
负债总额 3,881.05 3,965.84
净资产 -61.70 -129.53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61.70 -67.8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558266360
成立时间:2003 年 12 月 0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桐梓坡西路 348 号办公楼 3 楼 306 室
法定代表人:薛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65 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
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72.82 7,894.22
负债总额 3,935.63 4,873.81
净资产 3,037.19 3,020.41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95.89 1,557.42
净利润 -229.65 -16.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8P35309
成立时间:2019 年 07 月 03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同安乡人民街 57 号
法定代表人:陈焕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62.83 14,186.79
负债总额 7,264.04 13,328.29
净资产 898.79 858.50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29.65 24,212.98
净利润 -74.84 -40.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JGJ3K
成立时间:2022 年 01 月 10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凡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59.53 3,995.48
负债总额 3,569.07 2,587.31
净资产 1,590.46 1,408.17
财务指标(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57.28 26.74
净利润 -285.42 -182.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同意本次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0,887万元(已签
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母净资产的144.25%、142.41%。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
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持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
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2,805,904.62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信用减值损失 -2,417,390.45 -7,028,164.77
存货跌价损失 -34,855,325.76 573,216.82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13,710,648.3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333,794.2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 -11,193,544.83
商誉减值损失 -9,295,200.96
合计 -72,805,904.62 -6,454,947.95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72,805,904.62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49,014,171.66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
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
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
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
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及关联方的业务特点,
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方端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端瑞科技”)销售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等产品,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同类
关联交易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万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务比
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
元) 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人 端瑞科技
经营需求预计
销售产品、 (深圳)有 50,000 16.76 0 0 0
新增
商品 限公司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3年同类业
务营业收入。上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的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端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299J8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0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盼盼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池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池销售;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
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张盼盼持股 72.50%,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8%,
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5%,苏美龄持股 3%,陈义芬持股 1%。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端瑞科技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张盼盼为公司原总经
理助理张欢欢的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端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端瑞科技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端瑞科技因其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下达订单的方式采购公
司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等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端瑞科技销售该等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公司储能市场客户渠道之一端瑞科
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
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子(孙)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等。
? 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交
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
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镍及主要产品碳酸锂等的价
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
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
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镍、碳
酸锂等期货品种,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镍、碳酸锂等期货品种。
(三)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
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孙)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开展上述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及产品市场
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
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
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二)价格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区间进入套保或在
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三)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
交易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
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
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
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五)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六)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
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
度执行。
(二)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
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
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相
关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
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
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四)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
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为前提,不
以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可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
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若因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情况需要调整
交易资金额度或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
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 10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
性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
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津贴均为每人 1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
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
拟定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监事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监事津贴均为每人 1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监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
前提下,择机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
股本总数的 30%,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
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
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询
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
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该授权议案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
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
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时机等;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
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
要文件;
(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七)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九)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
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
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
相关事宜;
(十一)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
其他事宜;
(十二)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三)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四)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予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十五)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
意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
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983,113.74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741,569.94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413,251.84
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
日(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665,540,9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24,983,113.7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
公司拟定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
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公 告 , 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资料另附。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文件之二(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公 告 , 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资料另附。
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