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 银座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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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4-02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 30,004,342.46 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泰安市饮料食
品厂(以下简称“饮料食品厂”)、泰安金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
物业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
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商城”),目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受理。
    二、 本次诉讼当事人、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原告:泰安市饮料食品厂、泰安金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泰安银座商城向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支付使用费租金、物业管
理费、设备维修费 30,004,342.46 元及利息 20,024,760.30 元;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泰安银座商城承担。
合同》,约定泰安银座商城承租饮料食品厂在泰安市灵山大街 276 号建设的大型
商场,泰安银座商城向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
维修费及逾期支付上述费用泰安银座商城应承担的责任。
转让合同书》,约定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将上述租赁房产转让给泰安银座
商城,并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停止支付原租赁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
维修费等费用。此后三方又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因房屋买卖问题纠纷,经法院
判决,解除泰安银座商城与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书》
及补充协议。
  自 2008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泰安银座商城占有使用案涉房
产,未向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支付相关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等
费用。并经饮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多次催促,泰安银座商城仍未支付,给饮
料食品厂、金德物业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并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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