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 建发 01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 建发 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 建发 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 建发 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 建发 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 建发 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93 人
? 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8,962,998 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市流
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
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7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
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厦建发〔2022〕19 号),建
发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厦
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
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为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1)2022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 1.25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公司满足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3)2022 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 90%。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
注:1、同行业公司按照证监会“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标准划分,对标企业选取该行 标:
业分类中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 A 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ST”公司,再加入主营 (1)2022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业务相近的厦门象屿。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 为 1.83 元/股,高于同行业均
化、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等情况,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公司董事会 值 0.60 元/股、对标企业 75 分
将剔除或更换该样本。 位值 0.71 元/股;
更后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更换同行业公司和对标企业。 基准,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派发股票红利、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 均值 28.79%、对标企业 75 分
总数不作调整,以 2020 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位值 44.54%;
村改造项目”和“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润总额的比重为 98.55%,不低
及后续各解除限售期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剔除重组收益或亏损、商誉减值、
收购企业后续经营损益(如有)等一切与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因素的影响。
年实现特殊收益、亏损或形成商誉但无相应现金流入或流出等特殊情况的,则在后续解
除限售期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剔除上述特殊收益、亏损或商誉减值的影响。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
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称职及以上、待改进、不称职三个档次。 参与考核的 293 名激励对象绩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2022 年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效 考核结果 均为“称 职及 以
考核等级 称职及以上 待改进 不称职 上”,个人解锁系数均为 1。
个人解锁系数 1 0.8 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解锁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未
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3 名激励对象共 8,962,998 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293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8,962,998 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具体如下:
本次解锁数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占已获授
售限制性股票 限售的数量
票总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
数量(万股) (万股)
票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93
人)
预留授予合计 2,716.06 896.2998 33% 1,819.7602
注:2022 年激励计划向 32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862.42 万股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
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公司已于 2022 年向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
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43 万股,2023 年向预留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
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59.36 万股。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向预留授予的 5 名离职或即将离职激励
对象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4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表格不包含前述离职等情况
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涉
及解除限售的 29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 29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62,998 股,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
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3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2 年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8,962,998
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解除限售履行了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
期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届满后,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并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出具日,建发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尚需按
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
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