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再次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本行董事
会现将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
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股类别股东会(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 层 81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普通 A股 H股
股股东 股东 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以及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3 年度
履职评价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3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大股东股权管理情况
报告》等汇报事项。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
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
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根据本行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
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
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
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4。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98 中信银行 2024/5/21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
口,特此提醒 A 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投票的,将视同其在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
同的投票。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 年第二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或之
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
其余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二)H 股股东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详情请参见本行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中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
的 2023 年股东周年大会、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三)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
本,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9:15 时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本行广大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行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邓智涵、赵媛
联系电话:(86 10)66638188
联系传真:(86 10)65559255
电子邮箱:ir@citicbank.com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
理。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普通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回复
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普通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议案
的议案
配方案》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情况报告的议案
案
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或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贵行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3:
股东出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及地址。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中信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0)。联系人:邓智涵、赵媛;联系电
话:(86 10)66638188;传真:(86 10)65559255。
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
言由本行按登记统筹安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
均有机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 4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行股东大会按照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股东
代表监事分为 5 个议案组列示候选人,并在各议案组中对每位候选人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有表决权股
份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本行
举执行董事议案组,拥有 3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就每个议案组以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对该议案组进行投票。股
东对每个议案组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该类别应选人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就某一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既可以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个议案组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填写的表决票,如错填、作废、
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股东对某一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
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股东对某一议案组候选人
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
表决权。
五、示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其中应选执行董
事 3 名,执行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非执行董事 3 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4 名;应选外部监事 3 名,外部监事
候选人有 3 名;应选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有 1 名。需投票表
决的事项如下: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本行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14.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共计拥有 300 票表决权,
在议案 15.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共计拥有 300 票的表
决权,在议案 16.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共计拥有 400 票
表决权,在议案 17.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共计拥有 300
票表决权,在议案 18.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共计拥
有 100 票表决权。
以议案 16.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例,该投资者可
以以 400 票为限,对议案 16.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既可以把 400 票集中投给议
案 16.00 中的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议案 16.00 中的任意
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选举廖子彬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 400 100 100 …
立董事
选举周伯文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 0 100 50 …
立董事
选举王化成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 0 100 150 …
立董事
选举宋芳秀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 0 100 100 …
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