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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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
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以邮件及
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
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
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就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
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同意公司接受大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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