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6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