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2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医疗”)为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立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
称“北京信立泰”)为公司的孙公司,信泰医疗持有其 100%股份。为满足信泰
医疗的经营发展需求,信泰医疗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中
信银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北京信立泰为前述授信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该事项已经
北京信立泰等相关主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宇翔 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2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5362564M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经营范围
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大工业区规划五路 1 号
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石信杰
股权结构以及与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信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
公司的关系
有信泰医疗 8.61%股份,陈奕龙等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信泰医疗 1.65%股份。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7,034.74 104,882.74
负债总额 10,163.12 8,870.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 7,672.81 6,718.33
净资产 96,871.62 96,012.52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1,556.26 5,020.38
利润总额 -714.47 -1,572.77
净利润 1,394.92 -1,474.32
(三) 经查询,信泰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信泰医疗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其自身经营发展的需求,信泰医疗拟向中信银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北京信立泰为前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最
高本金余额、相关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提供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
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信泰医疗持有北京信立泰 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北京信立泰提供
全额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也不存在由其他股东同比例承担担保的情况。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北京信立泰为其母公司信泰医疗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
足信泰医疗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主体之间的担保。信泰医疗是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担保行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约合人民
币 9,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
币 5,8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73%;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诺
泰国际有限公司发生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为 0 元。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2.49%。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
约合人民币 29,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74%;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9%,均为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孙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因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防范有关风险,按照法律法规,严格风险管控,降低和规
避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