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本
次回购价格上限 2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含)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54,546 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56%
。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