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高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 股
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5)。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3 元/股,回购价
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最高成交价为 3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3,964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
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