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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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82,456,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368,453.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456,35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7.88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57.7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
 咨询联系人:姚云
 咨询电话:0510-88756729
 传真电话:0510-8875672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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