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益谦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关法律法规决定。
回购。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含),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刘益谦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刘益谦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刘益谦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
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