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蓝箭电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 号),公司已完
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
验字[2023]21000840632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60,150.73          60,150.73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 5,300.00 万元,剩余超
募资金 12,949.83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必要性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4%,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
案后,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2024
年 9 月 16 日之后)才能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
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
后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箭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方可实施。
  蓝箭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蓝箭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绿璐                 卢丹琴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箭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