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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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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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
际参加监事 5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烨丹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
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
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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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 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并
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4.15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1.5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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