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 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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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权益分派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股权登记日: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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