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彩讯股份 股票代码:300634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是
权益数量的20%
激 励 对 象 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股 5%以 上 股 东
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1) 对 照 《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的 规 定 , 逐 条 说 明 是 否 存 在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是
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 2)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目 的 、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范 围 是
( 3)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予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
是
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 涉 及 的 标 的 股 票 总 数 累 计 是 否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20%及 其
计算方法的说明
( 4) 除 预 留 部 分 外 , 激 励 对 象 为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
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
是
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 总量的
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 授 的 公 司 股 票 累 计 是 否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1%的 说 明
(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 授 权 日 或 者 授 权 日 的 确 定 方 式 、
是
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 6)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及 其 确 定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 是
价 方 式 作 出 说 明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核 查 该 定 价 是 否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
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 7) 激 励 对 象 获 授 权 益 、 行 使 权 益 的 条 件 。 拟 分 次 授 出 权 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
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 是
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
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
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
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 8) 公 司 授 予 权 益 及 激 励 对 象 行 使 权 益 的 程 序 ; 当 中 , 应 当
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 是
的期间
( 9)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的 权 益 数 量 、 行 权 价 格 的 调 整 方 法
是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10) 股 权 激 励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限 制 性 股 票 或 者 股 票 期 权 公 允
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 是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变 更 、 终 止 是
( 12) 公 司 发 生 控 制 权 变 更 、 合 并 、 分 立 、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职 务
是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13)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 相 关 纠 纷 或 者 争 端 解
是
决机制
( 14) 上 市 公 司 有 关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是
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
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
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
是 否 不 少 于 3家
限售 期、归属期、 行权期合 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 之间的间隔是
否少于1年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额 的50%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
是
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是
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是
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
否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据《
是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本 公 司 保证 所 填写 的 情况 真 实、 准 确、 完 整、合 法 ,并 承 担 因所 填 写情 况 有 误所 产 生
的 一 切 法律责任。
彩 讯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