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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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002151   证 券 简 称: 北斗星通   公 告 编号:2024-04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与物”)接受公司
实控人周儒欣先生向其提供人民币 2,7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持芯与物的业
务发展,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期限为
半年期,年化利率 3.2%,芯与物可提前还款。
   周儒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儒欣先生
以自有资金向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 2,700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 0.49%,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及其
一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
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儒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 81,055,72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91%,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儒欣先生以自有资金 2,700 万元,通过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
提供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 2,700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 0.49%。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周儒欣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82.602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黄磊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 500 弄 1 号 8 楼整层
         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
主营业务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与 公 司 的股
         公司直接持有芯与物 48.6602%股权
权关系
                       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36.61                18,584.98
 负债总额             14,558.62                14,516.08
 净 资 产            -1,222.01                 4,068.90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59.91                 1,629.07
 净 利 润            -7,009.74                -1,402.9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   计                               100.00%
  经核查,芯与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为原则,为支持芯与物的业务发展,满
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以自有资金 2,700
万元以借款方式向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半年期,自款项支付至芯与
物账户之日起计(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借款利率参考芯与物现有银行贷款利率
并经双方协商约定,芯与物可提前还款,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周儒欣
  乙方: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 币
  财务资助金的用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金用于补充乙方经营资金周
转。
  财务资助金使用期限:财务资助期为半年,自财务资助金实际拨付之日起计
(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财务资助期内,乙方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资助金。
  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按年化利率 3.2%计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实控人以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缓解了芯与物短期资
金压力,支持相关业务经营发展。本事项决策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
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周儒欣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2,700 万元(即本次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周儒欣先生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49%。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儒欣先生的财务资助,有助于
对其提供快速、高效、灵活的资金支持,增加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资金,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支持控
股子公司芯与物的业务发展,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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