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043,41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55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勇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
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3,043,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志广、余际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