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袁云龙予以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康
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二)《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袁云龙予以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认购的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变更与终
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若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遇到重大变故、特殊及异
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会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袁云龙予以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