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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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3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载明公司披露的 2015 至 2019 年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了 2015 年至 2019 年年度财报。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已于 2022 年 7 月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
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载明公
司披露的 2015 至 2019 年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款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 特信”,股票代码仍为
“000070”。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 2015 年并购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
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智公司”
                 )。并购对赌期结束后,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全面接管东智公司,对东智公司业务体系和管理
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相关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现东智
公司业绩承诺人陈传荣等,为完成并购时业绩承诺,牵头组织策划了
财务造假行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东智
公司收入、虚增或虚减东智公司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 2015 年
度至 2018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 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
更正,追溯调整 2015 年至 2019 年年度财报,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33)。
  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公告》中,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2015 年度追溯重述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在追溯调整后出
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出
具了《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36416 号)。根据规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对外披露了更正后 2015 年度的完整财务报表《2015 年
度财务报表(更正后)及财务报表附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系列公告。
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
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
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
  三、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
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
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目前公司已经对
外披露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会计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
关规定,已出具了审计报告。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相关信息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
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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