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4-01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上证综指采用
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
兑人民币7.1088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6月3日收盘总市值为人
民币2.74亿元,首次低于人民币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
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
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
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
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
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交易。
按上证综指采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5月31日)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088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6月3日收盘总
市值为人民币2.74亿元,首次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5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在本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
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
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
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
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
告。
三、其他事项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为“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临2024-012及临2024-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回购专户、银行本外币账户的开立工作,并已通过开户
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起了本次股份回购的购汇审批
程序。目前购汇审批尚未完成,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4-016)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经公司自查,公
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
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
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
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走势,并
将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