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自查申
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
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
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
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