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球石墨”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星球石墨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40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 5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账号:B8855622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如下:
公 司 2023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人民币 500,706,627.12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同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442,568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500,000 股
后的股本为 103,942,5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774,155.6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67%。
如公司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具体方案及计算公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442,568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账户已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500,000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03,942,568 股。
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03,942,568*0.45)/104,442,568≈0.4478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例)÷总股本=(103,942,568*0.4)/104,442,568≈0.3981
以申请前一交易日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5.72 元/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5.72-0.4478)/(1+0.3981)≈18.0761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5.72-0.45)/(1+0.4)=18.05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8.05-18.0761|÷18.05≈0.1446%,小于 1%。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以下情形: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分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由于 0.1446%<1%,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
派符合上述条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沁磊 范 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