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ST 洪涛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公司”)收到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且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已经
正式进场开展预重整工作。
性。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
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退市风
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
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
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
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招金”)及公司签署了《股份
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内容及经各方沟通,海南招金将按照
管理人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作为产业投资人意向方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故暂时中
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后续推进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破产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4)粤 03 破申 165
号】,决定对洪涛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且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指定广东君信经
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已经正式进场开
展预重整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6),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规通过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向公
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
zgg=CF05A9B4DD29B9FE4B1D8A0F3701E55B)。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临时管理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等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洪涛集团重整投资人,已通过全国企业破产案件
信息网发布《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F95EA66BB
C17B8095B1871B85512C57F)。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性。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
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退市风
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
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
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
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海南招金及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内容及经各方沟通,海南招金将按照管理人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作为产业投资人意向
方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故暂时中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
议》后续推进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