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核查意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
“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上市公司委托,作为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并执行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
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遵守了保密义务。
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义务。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
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王惠民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柳生辉 任丹妮
部门负责人签名:
郭喜明
内核负责人签名:
胡海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祁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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