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
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
“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等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
(GB/T 4754-2017),本次交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易的标的公司常乐公司所属行业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标的公
司主营业务为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
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
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中的相关行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
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产品为电力,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常乐公司主营业务为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
理等。
(GB/T 4754-2017),常乐公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司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
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不
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然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电投集
团持有的常乐公司 66.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李祖业 黄嘉柯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毕厚厚 贺星强 田文明
夏秀相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张钟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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