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 37F20240104-05 号
致: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接受甘肃电投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甘肃能
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
组”或“本次交易”)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甘肃能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对本所出具的核查意见,本所承办律师声明如下: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
表本核查意见。在本核查意见中,本所认定某些事项或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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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的批准和确认。
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的
相关 规定,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所律师保证本核查
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口头证言;其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与正本
材料一致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完整、真实、有效,且无隐
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表核查意见。本所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之
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主管机关审核,并依法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专项
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甘肃能源提供的董事会会议文件及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
查,上市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情况如下:
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重新修订了《甘肃电投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在巨潮资讯网网站披
露。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甘肃能源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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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相关规定,在筹划和执行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遵守了保密义务。
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保密义务。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和申报工作,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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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此页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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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王 丽
承办律师:
赵文通
承办律师:
卢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