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
                  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
                           “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
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审核判断,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公司及交易对方)
及上述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
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王惠民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柳生辉        任丹妮
  部门负责人签名:
               郭喜明
  内核负责人签名:
               胡海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祁建邦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甘肃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