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40,963,85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7.9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2,367,013.14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甘
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9-00008 号),确
认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3,207,545.08 元(尚未扣除其他
发行费用 840,531.94 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2024年3月31日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元) 余额(元)
中信银行兰
部 投资建设玉门市麻
黄滩第一风电场C
区200兆瓦项目、瓜
浦发银行兰
州滨河支行
能源发展 伏项目、永昌河清
股份有限 滩 300MW 光 伏 发 电
公司 中国银行兰 项目、高台县盐池
心支行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甘肃银行营
业部
初始存放金额 2024年3月31日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元) 余额(元)
兰州银行万
佳支行
用于甘肃能源拨付
的 永 昌 河 清 滩
项目、瓜州干河口
甘肃酒泉
汇能风电 兰州银行万
开发有限 佳支行
第一风电场C区
责任公司
盐 池 滩 100MW 风
电场项目募集资金
接收、存储和拨付。
甘肃玉门 用于酒汇风电拨付
汇能新能 中信银行兰 的玉门麻黄滩第一
限责任公 行 项目资金接收、存
司 储和使用。
甘肃酒泉
用于酒汇风电拨付
汇能风电
的 瓜 州 干 河 口
开发有限 浦发银行兰
责任公司 州滨河支行
项目资金接收、存
瓜州分公
储和使用。
司
用于酒汇风电拨付
甘肃电投
的 永 昌 河 清 滩
永昌新能 甘肃银行营
源有限责 业部
项目资金接收、存
任公司
储和使用。
用于酒汇风电拨付
甘肃电投
中国银行兰 的 高 台 盐 池 滩
辰旭高台
风力发电
心支行 目资金接收、存储
有限公司
和使用。
合计 1,193,207,545.08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12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玉门市麻黄滩第一风电场 C 区 200 兆瓦项
目、瓜州干河口 200MW 光伏项目、永昌河清滩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高台县盐池
滩 100MW 风电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止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56,180.00 万元(含增值税)、已支付发行费用 84.05 万元
(不含增值税)。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784.05 万元置换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9-00015 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30 亿元、单笔不超过 1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批准期限内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甘肃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101010020002195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份额:募集资金专户内闲置募集资金余额,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为
产品名称:协定存款;
协议利率:年利率 2.25%;
收益情况: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取得协定存款利息
收入 3,520,707.57 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327.30
募集资金净额:119,236.7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2 年: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23 年:105,852.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号 资项目 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玉 门 市 玉 门 市
麻 黄 滩 麻 黄 滩
第 一 风 第 一 风
电场 C 区 电场 C 区
项目 项目
瓜 州 干 瓜 州 干
河 口 河 口
伏项目 伏项目
永 昌 河 永 昌 河
清 滩 清 滩
伏 发 电 伏 发 电
项目 项目
高 台 县 高 台 县
盐 池 滩 盐 池 滩
电 场 项 电 场 项
目 目
补 充 流 补 充 流
动资金 动资金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119,327.30 120,000.00 120,000.00 119,327.30
注 1:“实际投资金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7.9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3,207,545.08 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的发行费用。
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合计 217.95 9,218.86 3,191.96 12,628.77 不适用
注:永昌河清滩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高台县盐池滩 100MW 风电场项目于 2023 年 7 月投产发电,投产发电时间较短,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不适用与预计效益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