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七千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22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7.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05.9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
字〔2021〕7-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 尚未使用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月30日已 的募集资
号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金余额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
级建设项目
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
储中心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合计 43,305.97 35,260.32 8,045.65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46.66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15 日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2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这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9,2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七千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预计在短期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七
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七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
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