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完成暨
持股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时,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云龙”)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5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述股份已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 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股东深云龙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7,63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因在减持期
间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2 股,深云龙减
持股份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仍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云龙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深云龙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1,999,200 股,转让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9980%,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云龙持有公司股份 6,400,800 股,持股比例从 8.3951%
减少至 6.397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 海 深 云 5%以上非第一 8,400,000 8.3951%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龙 企 业 发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3,400,000
展有限公 股
司
注:上表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深云龙持股数量及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额(元) 数量(股) 比例
上海深云 1,999,200 1.9980% 2024/5/9~ 大宗交易 26.65-26.65 53,278,680 已完成 6,400,800 6.3971%
龙企业发 2024/5/30
展有限公
司
注:上表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深云龙持股数量及比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李建波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9098752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品牌管理;技术服务、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12/6/19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
李建波 62%;其他 38%
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深云龙 大宗交易 1,999,200 1.9980%
-2024 年 5 月 30 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
深云龙 8,400,000 8.3951% 6,400,800 6.3971%
件流通股
注:上表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深云龙持股数量及比例。
(四)其他说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