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和朱顺全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董事、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副
总经理黄金辉先生的《间接增持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权中双方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24-033)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上述 7 位董高人员计
划合计用 3,613.89 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
—宁波思之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之创”)、宁
波众悦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众悦享”)、宁波通
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慧”)、宁波晨友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晨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间接增
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慧、宁波晨友。
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暨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为宁波思之创的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宁波思之创 94.44%出资份额,实际控制
宁波思之创
宁波思之创;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为宁波思之创有限合伙人,持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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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思之创 0.93%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公司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为宁波思之创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思之
创 0.93%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公司董事、总经理暨共同实际控制人朱顺全先生持有宁波众悦享
重大影响;
宁波众悦享
公司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为宁波众悦享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众悦
享 1.85%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为宁波通慧有限合伙
人,持有宁波通慧 1.44%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宁波通慧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为宁波通慧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
通慧 0.96%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为宁波晨友有限合伙
人,持有宁波晨友 2.40%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宁波晨友
公司董事苏敏光先生为宁波晨友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晨友 1.03%
出资份额,对该合伙企业不享有控制权。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际控制人朱顺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031,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1%;董
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董
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4%;董事苏敏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2,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副总经理肖桂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副总经
理黄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0,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次公告前 6 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告 2024-033)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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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期、窗口期等根据监管部门规定不能实施增持的期间,则本次增持期间顺延。
朱双全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 1,747.00 万元;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通过
合伙企业间接增持 1,747.00 万元;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通过合伙企业间接
增持 23.98 万元;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
持 34.25 万元;董事苏敏光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 10.28 万元;副总经理肖
桂林先生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增持 34.25 万元;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通过合伙企业
间接增持 17.13 万元。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1)自足额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承诺锁定 12 个月。
(2)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均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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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姚红
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副总经理肖
桂林先生,副总经理黄金辉先生出具的《间接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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