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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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38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
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
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WU JIE(武杰)先生
  非独立董事:WU JIE(武杰)先生、李树奇先生、TENG LEYAN(滕乐燕)女
士、王维先生、陈谦先生、郑红蓓女士
  独立董事: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李峰先生、孙雯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
述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
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峰先生、孙雯女士、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
召集人:李峰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孙雯女士、WU JIE(武
杰)先生,召集人: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雯女士、李峰先生、WU JIE(武杰)先生,召集
人:孙雯女士。
  战略委员会委员:WU JIE(武杰)先生、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
李树奇先生,召集人:WU JIE(武杰)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战略委员会成员中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具体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关虹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张卫国先生、郑琰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关虹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
述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且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WU JIE(武杰)先生
  副总经理:CHEN GANG(陈刚)先生、李树奇先生、TENG LEYAN(滕乐燕)
女士、王维先生、李继刚先生、王涛先生、刘萍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树奇先生
  财务总监:赵倩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董事会秘书李树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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