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
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主要股东推荐意见,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翟保军先
生、张铭先生、余海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上述 3 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将与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挂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
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及重油处理线相关资产的议案》
及备件以不含税评估值下调 20%作为挂牌价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即同意两套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按照不含税 126,738,592.24 元(人民
币,下同)
、重油处理线设备及备件按照不含税 849,626.28 元在深圳联交
所挂牌转让,相应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以不含税评估值下调 30%再次进行挂牌,即同意两
套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按照不含税 110,896,268.21 元、重油处理线设
备及备件按照不含税 743,422.99 元在深圳联交所挂牌转让,相应增值税
由受让方承担;若挂牌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可以适当延期;
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国资相关规定择机另行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挂牌
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及重油处理线相关
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翟保军先生:197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3 年 5 月
至 2001 年 8 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兆宝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就职于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团委
书记、武装干事、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2013 年 12 月至
公司监事会主席。
翟保军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
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张铭先生:1988 年出生,中共党员,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深
圳市华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素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经理、资本运作部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等职
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兼任深圳市环
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雅昌
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铭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余海勇先生: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
业,法律硕士。曾任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南山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
局长、四级检察官,南山区纪委监察委四级主任科员、第六纪检监察室副
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余海勇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