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4-03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 2024 年 5 月
现场出席董事 5 名,董事长高迎欣,董事赵鹏、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现场出席
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 11 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
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通过电话/视频连
线参加会议。向有表决权的董事发出表决票 11 份,收回 11 份。应列席本次会议的
监事 5 名,实际列席 5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拟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如下:根
据经审阅的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本行 2024 年上半
年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派息。2024 年度中期现金
股息总额占集团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 30%。后续
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扣除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024 年度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
施。
董事会同意将《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提交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行
董事会审议《关于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
关安排,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兼顾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行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