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凌云剑先
生、王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
占总出资比例 20%,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
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
缴出资总额的 4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