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2,096,50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012,096,504股增加至1,014,309,874股。公
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
后的1,014,30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和回购价格以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咨询联系人:孙志慧
  咨询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电话:0532-84012387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软控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