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02/05~2024/08/04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50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24%
累计已回购金额 54,345,579.47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60 元/股~14.35 元/股
注:上表为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价
格不超过 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