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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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
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
志”)以不超过四川蓉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蓉域评报字
(2024)第 038 号)的评估值即人民币 15,877.71 万元的价格参与北京产权交易
所挂牌的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竞拍,从而获得其位于南京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的 15.42 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一步增加公司清洁能源
业务板块的用地面积,为公司创新型产业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空间载体,进一步拓
展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
  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京诚志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参与竞拍、签署、
修改、补充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协议、法律文书,以及办理涉及股权转让的相
关股权交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延长并优化公司现有产业链,深入推进诚志
公司设立公司战略发展部,全面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战略工程项目实施。公司
战略发展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组织机构设置由公司办公会决定。与此同时,公司
战略规划与投资发展部更名为投资管理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需要,同意免去谭斌先生公司人事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常务副总
裁邹勇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人事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邹勇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常
务副总裁。公司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公司副总裁左皓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简历
  邹勇华先生,1970 年 9 月生,会计师,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
在读。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财务管
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副
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人事总监。
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156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左皓先生,1979 年 10 月生,博士,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神经生物学专业毕业。
曾任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医疗投资部副主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规划与投资发展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助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左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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