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森春机械”)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合计人民币
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 公 司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子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为
池业务相互连带责任担保 30,000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预计的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下: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森春机械向中国银行
新昌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2,200 万元,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森春机械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6,285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
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 38-2 号 8 幢;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
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1,307.61 万元;净资产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森春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债权最高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9,972.62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36,957.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余额为 25,658.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63%。
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