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拟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的《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 2024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与财务公司
贷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 2024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担保
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此次审议预计在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间为境内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上
述担保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境外公司以“内保外贷”的形式申请融资,
审批流程更为便捷,显著降低融资成本。我们认为本公司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 2024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与财务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临时关联交易贷款额度 30 亿
元,有助于公司有效落实 2024 年融资预算。财务公司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良好
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相关服
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
与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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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
业效益最大化的初衷。本次新增临时关联交易贷款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与财务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以下无正文)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伟德:
李润生:
赵劲松:
王祖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