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
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
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使用
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含交易费用,不含本数)的自有
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6.96 元/股。本次回
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实施
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为不超过 6.79 元/股。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等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关
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4 年回购
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93,74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用资金 23,257,769.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回购价格上限 6.79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交易
时段、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委托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
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情形。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 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