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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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会议室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277,992,1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93,701,7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
表股份 84,29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6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股份 290,4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 人,代表股份 290,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贺德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沈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金世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徐业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宋红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张素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郝显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郑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高鹏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邢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徐秋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894,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256%;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894,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256%;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948,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62%;反对4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胡司亚律师、王一帆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